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近期学生欺凌问题:应充分认识危害 重视预防和处理 常委处理发言人介绍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全国欺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上,发言人杨合庆就近期学生欺凌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常委处理
发言人介绍,法回应害重2020年修订的工委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近期对学生欺凌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学生规定。
一是问题规定了学生欺凌的含义,学生欺凌是应充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分认防和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识危视预侮辱,全国欺凌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常委处理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法回应害重行为。
二是工委强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欺凌他人。近期
三是明确学校处置学生欺凌的责任,包括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依法认定和处理学生欺凌行为;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此外,学生欺凌如果构成严重不良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置,包括依法将欺凌者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等。
家长、学校和有关部门等各方面应充分认识学生欺凌的危害,高度重视学生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加强协作配合,依法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有关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总台央视记者 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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