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副局长向县委书记行贿10万美元,3个月后升任局长 任局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纵深 93 2024-08-03 07:23:14

大皖新闻讯 4月24日,财政长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关于“受贿罪、局副局长记行行贿罪”的向县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李某某,委书因犯受贿罪、贿万后升行贿罪,美元数罪并罚,个月被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任局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财政长大皖新闻记者查询获悉,局副局长记行李某某即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向县副局长李长龙,委书公开的贿万后升判决书披露了李长龙的行贿、受贿细节,美元其在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时,个月向时任县委书记行贿10万美元,三个月后,升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上一篇:破除高额彩礼、“不要硬撑门面”,新式婚俗成效初显 发稿时间:2024-05-01 11:41:00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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