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国行丨在大足石刻,寻找不曾远去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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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
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阳高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山西审宣3月28日,订婚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强奸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案彩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礼纠2023年1月30日,纷案原告席某某(男方)与被告吴某某(女方)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山西审宣交往期间,订婚男方给付女方钻戒1枚。强奸2023年5月1日,案彩双方订婚。礼纠订婚当日,纷案男方通过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给付女方彩礼款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1枚。山西审宣
另查明,订婚2024年1月31日,强奸女方将彩礼款10万元和2枚戒指退还至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于当日通知席某某母亲郑某某取回上述财物,但其拒绝领取,仍坚持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款10万元及2枚戒指应认定为彩礼范畴。女方已于立案前将该彩礼退还至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通知男方母亲领取该彩礼但其拒绝领取。法院亦在案件受理后再次告知,男方母亲仍拒绝领取。故男方在女方已退还上述彩礼且通知其领取的情况下,仍坚持通过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请求已无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关于男方主张返还包括订婚宴花费1644元在内的日常多次多笔花费9977.8元的诉求,女方对给付金额及花费有异议,法院认为上述款项属维系、增进双方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范畴,依法不予支持。故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席某某、郑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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