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赏金超50万元!海南公开悬赏 有线索的快来→ 最高本院在执行过程中

电影赏析 617 2024-08-07 15:05:22

  12月7日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发布4条悬赏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

  悬赏公告(董万福)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7)琼0271执558号

  申请执行人陈海武与被执行人董万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最高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赏金赏因被执行人董万福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超万义务,为进一步拓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元海渠道,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开悬切实维护权利人的线索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最高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赏金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超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元海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开悬第二十三条、线索第二十四条以及本院《悬赏执行措施规定(试行)》规定,最高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董万福照片。赏金赏

  执行案号:(2017)琼0271执558号。超万

  执行依据:(2016)琼0271民初4301号民事判决。

  被执行人:董万福,男,1966年12月2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0825196612202517),汉族,住三亚市荔枝沟东岸村四组。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的财产线索使法院成功执行(注:该财产线索是法院未掌握的线索),并使得申请人的债权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回来款项的10%的悬赏金。

  悬赏金发放:悬赏金额将由法院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中代付。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举报电话:0898-88866154

  举报邮寄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城郊法院执行局

  悬赏公告(梁余春)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琼0271执6958号

  申请执行人郑宣宁与被执行人梁余春、三亚中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梁余春、三亚中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拓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本院《悬赏执行措施规定(试行)》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梁余春照片。

  执行案号:(2021)琼0271执6958号。

  执行依据:(2021)琼02民终1531号民事判决。

  被执行人:梁余春,男,1966年1月1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60200196601180515),汉族,住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解放路怡康花园B栋201房。

  被执行人:三亚中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7212637753),住所地海南省三亚市解放四路131号怡康花园。

  法定代表人:梁余春,该公司总经理。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人民币5410000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的财产线索使法院成功执行(注:该财产线索是法院未掌握的线索),并使得申请人的债权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回来款项的10%的悬赏金。

  悬赏金发放:悬赏金额将由法院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中代付。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举报电话:0898-88866154

  举报邮寄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城郊法院执行局

  悬赏公告(三亚南方装潢建材有限公司)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琼0271执5081号

  申请执行人三亚市吉阳区东岸社区居民委员会、三亚市吉阳区东岸社区居民委员会丹州一组与被执行人三亚南方装潢建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三亚南方装潢建材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拓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本院《悬赏执行措施规定(试行)》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琼0271执5081号

  执行依据:(2022)琼02民终2049号民事判决

  被执行人:三亚南方装潢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76748002XW,住所地海南省三亚市金鸡岭路市政水泥制品厂。

  执行标的:本金2149878.87元及利息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的财产线索使法院成功执行(注:该财产线索是法院未掌握的线索),并使得申请人的债权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回来款项的1%的悬赏金。

  悬赏金发放:悬赏金额将由法院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中代付。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举报电话:0898-88950355(王法官)

  举报邮寄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城郊法院执行局

  悬赏公告(三亚迪曼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琼0271执恢675号

  申请执行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海棠湾分公司与被执行人三亚迪曼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三亚迪曼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拓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本院《悬赏执行措施规定(试行)》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琼0271执恢675号

  执行依据:(2014)城民二初字第411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三亚迪曼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671076962B,住所地三亚市迎宾大道卓达大厦9楼904。

  执行标的:本金1231900元及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的财产线索使法院成功执行(注:该财产线索是法院未掌握的线索),并使得申请人的债权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回来款项的1%的悬赏金。

  悬赏金发放:悬赏金额将由法院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中代付。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举报电话:0898-88950355(王法官)

  举报邮寄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城郊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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